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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廣告物管理業務自106年7月1日起移撥至都市修復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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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06.06.19
主旨 本局因業務調整,廣告物管理業務自106年7月1日起移撥至都市修復工程科,自該日起辦理廣告物申請業務,敬請洽本局都市修復工程科辦理,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週知,請查照
發文日期 106-06-19
發文字號 中市都廣字第10601032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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