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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建築工程所產出營建賸餘土石方之車輛應裝置車輛全球定位系統設備,並即時上傳軌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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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10.07.09
主旨 運載本市建築工程所產出營建賸餘土石方之車輛,自即日起,應裝置車輛全球定位系統(GPS)設備,並即時上傳軌跡資料,請轉知所屬會員周知,請查照
 
發文日期 110-07-09
發文字號 中市都工字第11001327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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