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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 函轉內政部為落實建築管理,有關申請使用執照應附文件,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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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
114.01.13
主旨 函轉內政部為落實建築管理,有關申請使用執照應附文件,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規辦理,請查照。
發文 114-01.13
發文字號 府授都工字第11400028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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