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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機關工程採購,如有先行使用部分標的之必要者,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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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6.10.19
主旨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如有先行使用部分標的之必要者,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並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請查照
發文日期 106-10-19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6003290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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