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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 : 函轉本府為保護本市市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請協助留意文化資產相鄰街廓之營建工作或其他開發行為相關規定,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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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12.02.20
主旨 函轉本府為保護本市市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請協助留意文化資產相鄰街廓之營建工作或其他開發行為相關規定,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發文 112-02.20
發文字號 中市都工字第11200312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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